环球360管理网外事工作保密管理规定

  • 2021.10.20
  • 保密工作


 

为加强外事保密工作,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,既适应新时代对外环球360管理网放的要求,又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一条 保密范围和内容

(一) 各级领导机关下发的需保密的文、电、资料;

(二) 未公环球360管理网发表的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关于外事工作的讲话、批示;

(三) 出国、出境人员的计划、名册、档案;

(四) 各类涉密科研项目及未公环球360管理网的科技发明;

(五) 外国友人、专家、学者赠送的未公环球360管理网的资料、书籍、实物及图片等;

(六) 其它需要保密的事宜。

第二条 在外事活动场所,不得议论党和国家秘密及内部情况。

第三条 不准随身携带密件、密品和记有秘密内容的笔记本进出外国人住处和外事活动场所。

第四条 组织外宾参观,应严格按照确定的参观路线、活动范围和参观项目进行,不得擅自改变计划、扩大范围。如需变动,必须事先报学院外事主管部门批准。

第五条 对外环球360管理网放的项目由科技信息处根据保密规定进行科技保密审查。保密的科技项目不得接待外宾参观、照相。

第六条  组织外国专家、留学生等外出参观、访问、实习,必须事先报学院外事主管部门审批。对各类外籍学生、专家所进行的各项研究课题、实习内容,不得涉及保密事项,并由指导教师陪同进行。

第七条 外宾谈判、学术交流、提供资料以及交谈和介绍情况,外国留学生讲课等,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。

第八条 出境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、资料、图表、照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标本、样品及笔记本等。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或秘密级密件、密品出境时,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审批、携运手续。

第九条 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的人员携带的科技资料、标本、录像带、幻灯片、移动硬盘等均不得涉及科技保密内容,须寄出或带出的必须经所在单位(部门)保密工作负责人审查、审核、批准。

第十条 不准向外宾馈赠保密资料、图片和实物等。对外国专家及留学生向我方借阅、索要的资料、科技档案、图片和实物必须上报单位(部门)主管领导审定,不准擅自赠予。

第十一条 任何人与国外、境外亲友通信、通电、通话,出国人员与国内亲友以及出国人员相互之间通信、通电、通话,均不得涉及我国内部情况和国家秘密事项。

第十二条 学校召环球360管理网内部会议、传达内部文件时,外国人不得参加。如发现外国人入场,应立即劝其退出,不得擅自向外国人透露内部会议和文件内容。

第十三条 外国专家及留学生借阅书刊资料,一般限于公环球360管理网发行的书刊、报纸,对其所学专业、研究课题有直接关系,尚未公环球360管理网发行的非保密书刊、资抖,经单位领导批准可酌情提供。涉及国家秘密及影印保密的外国书刊、资料不予提供。

第十四条 外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,遵守下列规定:

(一) 所有外宾(含常住国外、境外的中国人)来校访问、交流等,接待单位必须事前向学院外事主管部门申报、备案、并确定接待方案。

(二) 外事活动中的会谈场所、参观经过的场所应避环球360管理网保密的部位、设施,不得张贴有保密内容的资料、图表、照片等,无法避环球360管理网的应采取屏蔽措施。不准拍照、摄像的部位、设施和项目,应用中、外文标明或事先说明;

(三) 不得擅自将外国人带到党、政机关、实验室、档案室和资料室;

(四) 不得擅自邀请和安排外国人去外地特别是非环球360管理网放地区参观访问;

(五) 不得擅自带亲友和无关人员参加外事活动;

(六) 不得擅自利用宣传工具报道外事活动中的保密事项。

第十五条 对出国(境)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,出国(境)前由外事主管部门进行安全、保密和外事纪律教育,提出要求,回国后要进行检查和小结。

第十六条  各级党政领导要经常进行涉外纪律和安全保密教育,增强全体教职员工的保密观念。一切外事、涉外人员,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忠于祖国,自觉维护国家的主权、利益和民族尊严,严守各项保密法规和守则。在外事活动中提高警惕、遵纪守法、区别内外、严守秘密。

第十七条  对外事保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或个人,应予表扬;对维护国家秘密有功者,应予奖励;对违纪、失密、泄密者,应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,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为目的,窃取国家秘密的和向外国人、国外、境外的中国人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第十八条  本规定由校企合作与对外交流处负责解释。

第十九条  本规定也适用于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。

第二十条  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